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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

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

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:

1. 犯罪客体不同 :

盗窃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,即公民的财产权。

信用卡诈骗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,不仅侵犯公民财产权,还干扰国家金融管理秩序。

2.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:

盗窃罪通常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,受害人往往处于被动状态。

信用卡诈骗罪则主要通过欺骗手段,如冒用他人信用卡,让受害人自愿交付财产,受害人往往处于主动状态。

3. 犯罪对象不同 :

盗窃罪的对象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并不持有的他人财物。

信用卡诈骗罪的对象是信用卡本身,在犯罪中作为工具使用。

4. 主体要件不同 :

盗窃罪为一般主体,即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。

信用卡诈骗罪仅限于合法持卡人。

5. 法律后果不同 :

即使盗窃后主动退赃,盗窃行为也已构成犯罪,退赃只能作为量刑情节考虑。

信用卡诈骗罪中,恶意透支行为在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后,经催收不还的情况下构成犯罪。

以上是根据《刑法》相关条款对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要区别进行的概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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